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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A 16 DB5114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标准 DB5114/T 12—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规范 2019-09-16发布2019-10-16实施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4/T 12—2019 目次 前言 ............................................................................ II 1范围 ............................................................................... 1 2基本原则 ........................................................................... 1 3基本要求 ........................................................................... 1 4防范措施 ........................................................................... 1 5监督与考核 .........................................................................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清单参考样式 .......................... 4 I DB5114/T 1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眉山市彭山正兴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彭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彭 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剑锋、孙根、李艳、刘建云、谭薇、陈鸿。 II DB5114/T 12—2019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防范措施、监督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2基本原则 2.1全面性 风险防范应覆盖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前、中、后整个过程,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2.2前瞻性 具体的风险要素应能提前识别,同时通过调查能分析出潜在的风险,将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所涉的 风险防患于未然,遏制于发生之前。 2.3有效性 1 风险的防范应采用系统、科学、有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中对风险控 制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恰当适宜,有效保护相关方的利益不受损或将损失减小至最低。 3基本要求 3.1县 (区 )应建立科学、完整、高效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机制。 3.2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和交易机构(以下简称 “服务和交易机构 ”)应定期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 的关键环节进行系统、全面的风险分析和识别,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风 险预警信息,将风险防范的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 3.3服务和交易机构应定期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防范的宣传活动和有关业务培训,提升机构 内工作人员在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3.4参与风险防范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过程中与可能出现的风险识别、分析和防范 等相关的法律政策等,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专业知识,熟悉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过程和环节要求, 具有组织协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能力,能及时对突发风险事件进行处置。 4防范措施 4.1风险识别 4.1.1服务和交易机构应制定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风险识别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风险识 别。 4.1.2风险识别工作应深入田间地头,接近群众,真实并及时地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各类源头。 DB5114/T 12—2019 4.1.3各类风险因素之间通常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必要时,应同时关注各类风险因素之间存在 的关联性。 主要的风险因素考虑,应包括但不限于: ——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特殊情况或行为的不确定性,会对交易服务过程产 生影响,从而引发风险; ——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流程:在提供交易服务的过程中,。。。。。。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