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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寿344号附件22附加老来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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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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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老来福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限期投入,年年领取,年年祝福尽享一生
本产品与“东方红·样样红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根据主险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日起,客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后即可领取,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客户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直至终身,轻松满足客户长期理财规划和日常财务安排的需要。
2、养老年金,领至终身,尽享晚年品质生活
客户自60周岁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附加老来福基本保险金额的12%的养老金,可以补贴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3、保费返还,灵活可选,资金安全祝寿延年
根据主险合同约定,除年年领取祝福金之外,客户在投保时还可选择在年满60、65、70周岁的某一年龄领取到一笔相当于主险已交保费总和的祝寿金,资金安全灵活。
4、附加万能,贴心设计,可望更高账户收益
客户可以选择购买附加万能险,本保障计划的祝福金、养老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零扣费”自动进入附加万能账户,月月复利结算,可望获得更高的账户收益,万能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更可自动提取交纳主险及其他附加险等合同保险费,免除主附险续期交费的后顾之忧。
5、身价保障,保费豁免,尽显周到人性关怀
客户可以选择购买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障客户的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做到身故风险的防范,如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可豁免交纳之后各期保费,不影响任何保单利益,彰显周到全面的人性关怀。
6、红利复利,抵御通胀,分享专业经营成果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客户可以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红利可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账户或进入附加万能账户,享受复利累积收益,助客户抵御通货膨胀。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30天至50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60周岁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附加老来福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附加老来福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附加老来福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附加老来福合同约定。。。。。。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