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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轻症豁免保费疾病保险理赔业务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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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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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件6: 附加轻症豁免保费疾病保险 理赔业务管理规定 本产品理赔业务管理规定的实务操作流程和规范内容 同《理赔业务手册(2017版)》,如业务管理手册内容进行 更新,相应的产品配套管理和实务流程以更新业务管理手册 为准。本管理规定仅对《附加轻症豁免保费疾病保险》(险 种代码953)产品中特殊关注部分进行规定。 一、理赔管理范围 本险种中的轻症豁免等责任归属理赔作业管理范围。 二、理赔管理特别关注 1、保险金匹配理算 产品理赔责任定义按下表所示,涉及模块为立案登记及 审核管理的【匹配理算】: 2、合同处理规则 1) 主险被保险人出险终止,附加953终止并退现价,系统自 序号 出险人 理赔类型 出险原因 出险时间 理算公式 保单状态 其他条件 1 被保险人 重大疾病 +豁免 疾病/意外 疾病:本合同生效 (或复效)之日起 90日内(含) 豁免保项无匹 配,退还实际缴 纳的保费。 本合同终止 轻症录入符 合代码要 求,见下附 表:轻症代 码表。 意外:保险期间 疾病:本合同生效 (复效)之日起90 日后(不含) A 本合同终止 1- 轻症豁免保险费 A: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之日起约定豁免的主险合同及所附 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的续期保险费。 动处理。 2) 主险含被保险人豁免责任,且本次理赔因主险理算出豁免 责任,则理赔豁免责任的同时,审核阶段合同处理时,附加953终止, 退还953现价,系统自动处理。 3) 如主险合同正常,其他可豁免的长期交费附加险发生保险 事故或责任免除终止,需重算本保险保费,本保险新保费=部分险种 终止后约定豁免保费主附险保费×投保时本险种费率/1000。 附表:轻症代码表 序号 疾病名称 代码 1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qz001 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qz002 3 轻度脑中风 qz003 4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qz004 5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qz005 6 主动脉内手术 qz006 7 脑垂体瘤、脑囊肿和脑血管瘤 qz007 8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qz008 9 严重头部外伤 qz009 10 轻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qz010 11 颈动脉内膜切除手术 qz011 12 单眼失明 qz012 13 单个肢体缺失 qz013 。。。。。。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