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重要提示: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合众大盈家年金保险(万能型)是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本资料所载内容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2 一句话说大盈家 一款短期交费,长期收益且定活两便的 保险理财神器! 3 + 合众大盈家理财计划的组成 合众大盈家
两全保险
(分红型) 合众大盈家
年金保险
(万能型) 4 合众大盈家理财计划“名字解读” 大:大气,大格局,大财富,大手笔
寓意:开门红新产品大气、上档次、收益高 大盈家
主题鲜明
时代感强
元素亲切
朗朗上口
暗示高收益
盈:盈余,盈利
寓意:暗示的安全稳健与持久收益 家:温暖、亲切
寓意:希望理财计划可以带给家庭“幸福” 5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形)产品形态 产品名称: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条款1.1)
交费期间:3年、5年、10年
61-65周岁只能选择3年交
60周岁以下,交费年龄+交费期<=65
保障期间:13年、15年、20年(条款2.3)
即:交费期+10年
分红方式:增额分红(分红直接增加为有效保额,条款3.2)
分红来源:全差分红 6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形)产品责任
保障期内,每年返还生存金,比例为:
有效保额*交费年期*1%
因监管部门规定,前三年不能领取,故条款约定在满三年时,一次性给付前三年的生存金。
相当于交费奖励,交费期内每年奖励有效保额×1%,交费期满时一并给付。 2.4条款原文: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合同生效满三年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3%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四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生存保险金。 2.4条款原文:
若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1%给付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 2.4条款原文: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满期时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有效保额×交费期
1、生存保险金 2、交费期满奖励保险金 3、满期保险金 7 合众大盈家两全保险(分红形)产品责任
有效保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05%
2.4条款原文: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时交费年度数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保险单上约定的交费期限的较小值。 2.4条款原文:
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释义7.6)因交通事故(见释义7.7)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00%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时交费年度数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与保险单上约定的交费期限的较小值。
额外给付——
有效保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00% 4、身故保险金 5、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