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健康附加添福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投保人理解条款,具体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若投保人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要求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3.2
本附加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内容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投保人有解除本附加险合同的权利………………………………………………………………3.3
??投保人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4
投保人应当按约定支付保险费……………………………………………………………………4.1
在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4.2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5.1
解除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抉择………………………………………………………3.3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附加险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7.17
本附加险合同对条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投保人注意……………………7
??条款中凡是以黑体字加下划线标示的内容均为减轻或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请投保人特别注意。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人保健康附加添福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1
被保险人范围
1.1
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45周岁7.1,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为终身。
2.2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同。
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7.2对应的保单周年日7.3,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50%。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5个保单年度对应的周年日起(含当天),至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10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含当天),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55%。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10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起,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零。
2.3
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7.4原因,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经本公司。。。。。。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