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13.100 C 5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2241.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10部分:防控人员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10:Staff 2020 - 02 - 28发布 2020 - 02 - 2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DB33/T 224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公共场所;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医疗机构; ——第4部分:农贸市场; ——第5部分:工业企业; ——第6部分:社区; ——第7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8部分:公共厕所; ——第9部分:养老机构; ——第10部分:防控人员。 本部分为DB33/T 2241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桢、陈怡晨、陈直平、郭蕊、陈恩富、周树华、龚震宇、陆烨、潘金仁、 林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第10部分:防控人员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防控人员的术语定义、通用要求、防护人员身体防护、防护用 品与工具、衣物消毒要求和信息化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防控人员的消毒及健康管理,其他传染病疫情适用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消毒技术规范》 (卫法监发〔2002〕282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控人员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消毒、采样、隔离点管理、社区管控、 后勤保障,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卡口排查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人员。 3.2 消毒 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 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4 通用要求 4.1 按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划分为低风险人群的人员方 可参与防控工作。 4.2 防控人员应进行疫情防控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了解疫情应对基本情况,掌握防疫相关基 础知识和技能。 4.3 防控工作应按照GB 19193、消毒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 4.4 防控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采取非接触式的防控措施,严防交叉感染。一旦身体或身体附 着物被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并离开,重新防护后方可返回工作区域。 4.5 防控人员结束工作,离开污染区域时应立即进行消毒。 5 身体防护 5.1 防控人员应做好手部清洁消毒,如无流动水洗手时,可取适量的含乙醇速干型手消毒液、75%乙醇 消毒液或含碘类的手消毒剂于掌心,双手互搓均匀涂抹至手部每个部位,揉搓1分钟以上。有流动水时, 可使用含消毒成分的洗手液,按七步洗手法流动水冲洗干净,用洁净毛巾或一次性纸巾擦干。 5.2 完整皮肤可能受到污染时,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消毒液、75%乙醇消毒液或含醇速干 手消毒剂擦拭皮肤表面,作用3至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5.3 粘膜组织可能受到污染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0.05%碘伏冲洗消毒,并及时上报评估风险 危害 6 用品及衣物消毒 6.1 一次性防护用品 一次性防护用品在缓冲区指定位置按要求脱卸后,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 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进行处置。 6.2 非一次性防护用品 对防控人员穿着的非一次性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工作服、胶靴等,应直接放入盛有有效氯1000mg/L 的消毒液或同等效的消毒剂的容器中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6.3 清洁工具 用有效氯2000 mg/L的消毒液或同等效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 min,再用清水 冲洗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再进行消毒。 6.4 衣物消毒 6.4.1 应将衣物污染面向内卷在一起,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封口后带回消毒。 6.4.2 耐热、耐湿的衣物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 min,或用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 min,再用清水将残留清消毒剂洗净。有色织物需注意漂白问题。 6.4.3 不耐热的衣物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或环氧乙烷气体消毒。 7 信息化管理 7.1 应建立防控人员健康管理系统,做到“一人一表”。系统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防控人员基本信息; ——防控在岗人员及返岗人员的信息登记、健康监测数据; ——个人防护用品穿戴、卫生行为标准、活动轨迹等情况记录数据。 7.2 防控人员应建立必要的内部信息通讯体系,可通过短信、邮件、电话、即时通信APP等方式进行 实时的疫情信息交互。 7.3 可通过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对防控人员健康信息进行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