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13.220 ICS 13.220 DB22 吉 林省地 方标准 DB22/T 463—2019 代替 DB22/T 463—2009 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 Small fire station construction standards 2019-12-25发布 2020-02-01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 印 DB22/T 46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22/T 463 —2009 《公共消防站建设标准》,与 DB22/T 463-2009 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小型消防站的定义(见2.1); ——删除了“公共消防站”、“消防站给水设施”“中型水罐消防车”(见 2009年版的 2.0.1、 2.0.3、2.0.4); ——修改了“业务体能训练设施”(见2.2,2009年版的 2.0.2); ——修改了公共消防站的“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设用地与选址”、“建筑标准”,将其修 改为小型消防站的“选址”、“建设”(见3、4,2009年版的 3、4、5)”; 将其修改为小型消防站的“装备”(见5,2009年版的5); ——修改了公共消防站的“人员配备标准”,将其修改为小型消防站的“人员”(见6,2009年版 ——修改了公共消防站的通信装备配备的规定,将其修改为小型消防站的通信装备配备(见5.5、 ——修改了公共消防站的“装备标准”, 的 6); 5.7,2009年版的 8.0.1、8.0.2); ——删除了“投资估算”(见 2009年版的 9); ——修改了“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将其名称修改为“灭火救援器材配备标准”(见附录A, 2009年版的附录A); ——修改了“个人防护器材配备标准”(见附录B,2009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国峰、刘海鑫、尤晓飞、惠光、付成明。 DB22/T 463-2009 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DB22/T 463-2009。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印 本标准仅供内部使用 不得翻 印 DB22/T 463—2019 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建设、装备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建设区因土地资源紧缺而设置的,承担防火巡查与灭火救援工作,并按照规定承担以抢救人员 城市小型消防站 small fire station 生命为主的救援工作的消防站。 业务体能训练设施 operation physical training facility 业务训练模拟设施和跑步机、单杠、双杠、哑铃、杠铃等体能训练器材。 选址 下列区域可设置小型消防站: a) 商业密集区; b) 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 c) 老城区、历史地段; d) 大型商业综合体; e) 大型交通枢纽; f) 物流园区; 辖区内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上风处,距离危险源 g) 经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3.2 小型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 5 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事故现场为原则确定。 3.3 小型消防站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设置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b) 和管道不应小于200 m; c) 宜设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d) 设置在地下时,应满足执勤出动需要,并远离锅炉房、压力容器室、空调机房、泵房、变压器 室等设备用房; e) 应设有独立的功能分区和安全出口。 4 建设 房屋类型 房屋类型 面积指标(m2) 消防车库 30~135 通信室 10~20 业务用房 器材库 10~45 消防员备勤室 20~110 体能训练室 30~130 多功能会议室 20~85 辅助用房。。。。。。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