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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福上福19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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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1/1(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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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阅 读 指 引
?平安附加福上福19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提供特定轻度重疾及重疾保障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 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
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 公司。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
例子: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周岁)投保平安附加福上福19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福上福重疾19),基本保险金额 30万元,受益人为李女士,同时还投保平安福上福19终身寿险(简称福上福19),福上福19基本保险金额31万元。
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 人寿为保险人。
假设李女士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不同情况下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赔付如下表所示:
领取条件
特定轻度重 疾保险金给付金额

①被保险人发生特定轻度重疾
②达到运动标准一
③达到运动标准二
基本特定轻度重疾
保险金
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特定轻度重 疾额外给付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合计

①
30万元×20%=6万元
/
6万元

①②
30万元×20%=6万元
30万元×1%=0.3万元
6.3 万元

①③
30万元×20%=6万元
30万元×2%=0.6万元
6.6万元

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轻度重疾限给付一次,当累计 给付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达到三次时,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不变。


假设李女士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初次 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同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如下表所示:
领取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金额

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②达到 运动标准一
③达到运动标准二
④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一次特定轻度重疾
⑤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两次特 定轻度重疾
⑥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发生过三次特定轻度重疾
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
达到运动标准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发生过特定轻度重疾后发生重大疾病额外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计

①
30万元
/
/
30万元

①②
30万元
30万元×5% =1.5万元
/
31.5万元

①③
30万元
30万元×10%=3万元
/
33万元

①④
30万元
/
30万元×20%=6万元
36万元

①⑤
30万元
/
30万元×40%=12万元
42万元

①⑥
30万元
/
30万元×60%=18万元
48万元

①②④
30万元
30万元×5%=1.5万元
30万元×20%=6万元
37.5万元

①②⑤
30万元
30万元×5%=1.5万元
30万元×40%=12万元
43.5万元

① ②⑥
30万元
30万元×5%=1.5万元
30万元×60%=。。。。。。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