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平安福(2018)保险产品计划基础知识
平安有一款以公司名字命名的产品,你知道吗? 让我们开启“平安福(2018)保险产品计划”的
学
习之旅吧…… 平安福18主险介绍
平安福(2018)保险产品计划介绍
投保规则 课程大纲 主险全称:平安平安福(2018)终身寿险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身故保
险金
备注:各机构的最低保额可参考投保规则 平安福18主险介绍 (一)基本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后主险合同终止
(二)达到运
动标准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参加平安RUN,且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18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
准,第三个保单年度起,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5%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参加平安RUN,且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保单年度内,累计24个月达到每月至少有25天
每天运动步数不少于10000步的标准,第三个保单年度起,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3)达到运动标准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
故时满足的以上约定条件之一单独给付,不累计给付,给付后主险合同终止 交费年期:10年、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投保年龄:10年/15年
/20年交:18-55岁;30年交:18-45岁
最低保额:15或20万 (三)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一次特
定轻度重疾后身故,按照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两次不同种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按照主险基本保险金额
的40%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三次不同种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按照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60%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4)上述特定
轻度重疾满足平安福重疾18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且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满足的以上约定条件之一单独
给付,不累计给付,给付后合同终止 平安平安福(2018)终身寿险
平安附加平安福(2018)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2013)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
疗保险(A) 或(B)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2016)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2016) + 平安福2018“三福”保险产品计划—
+ + + 险种组合 + 平安福(2018)保险产品计划 第一福:生命呵护福
第二福:健康长寿福
第三福:出行平安福 平安福 保险产品计划 送“三福
” 第一福:生命呵护福 稳定保障伴终身 豁免保障更安心 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身故,至少按主险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发生过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被保险人身故,至少按主险基本保额与平安福重疾18基本保额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人身故、或因意外伤害(无等待期)或等待期
后因疾病造成合同所约定的“全残”、或等待期后(意外伤害无等待期)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豁免自身故日、全残确认日或重疾确诊日起豁免险保险期间
内剩余的各期保费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意外伤害无等待期)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豁免条款约定确诊日起保险期间内剩余的各期保费
注:一年短期不在豁
免范围内。。。。。。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