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阳光人寿利享年年年金保险》保全规则
一般规则
保单补发、保单迁移、保单冻结、保单挂失、签名变更、客户资料变更、出生日期及性别变
更、交费信息变更、信函寄送方式变更、E服务权限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资料变更、投保人变更、增补告知、职业类别变更、复效、联系信息变更、协议复效、退保、协议退
保、生存金转账授权、生存金抵交保费、生存金领取、红利领取方式变更、满期金领取、红利领取、保单贷款、保单还款、减额交清、新增附约、犹豫期退保、犹豫期减保、减保
。
特殊规则
犹豫期减保/减保:
减保后的最低保费最低如下,且为1000元整数倍:
交费年期
3年
5年
10年
最低保费(元)
8000
6000
5000
2、 生存金领取
(1)生存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
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每一保单年度按照如下约定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①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年交保险费的4%给付;
②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年
交保险费的6%给付;
③交费期间为十年的,按年交保险费的12%给付。
“年交保险费”指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的年交保
险费。
特别生存年金:
本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按照该保单周年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3、 满期金领取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4、 保单贷款
贷款金
额不超过当时现金价值的80%扣除本合同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后的余额。
5、 红利领取方式变更
仅支持累积生息和抵交保费两种方式。
6、 新增附约
可新
增险种同投保规则,附加豁免保险费E款疾病保险不支持新增。。。。。。。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