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国华财富鑫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国华财富鑫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万能型两全保险。万能型两全保险 是一种新型保险
产品,与传统寿险产品相比,万能型两全保险设有最低保证利率, 同时具有费用透明、保险金额可变、领取方便等特点。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
、“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 的。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在每月结
算日零时,如果本合同项下保单账 户价值不足以支付风险保险费,则自该结算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
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风险保险费。 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仍不足以支付风险 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本合同效
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的保单账户将被冻结并不计利息。 投保须知: 投保条件:(1)投保人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 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2)被保险人条件: 2 凡年满18周岁,投保时身体健康,且符合我们承保
条件的人,均可 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5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交费方式:趸交+追加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 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
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 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 (2)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减本合同累计已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后的余 额。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 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与本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终止。其中, 具体比例如下: 身故时到达年龄比例 18周岁至40周岁160% 41周岁至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生存,我们将按满期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 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
终止。 责任免除 3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
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 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 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