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游客意外卡(国内游)卡面文字
卡号:XXXXXXXXXXXXXXXX
密码:XXXXXXXX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身体健康,前往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旅游目的地旅游的中国公民,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保险金额:
意外保险金额
130000元
医疗保险金额15000元
丧葬保险金额5000元
注: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2份,多投无效。
特别约定:
1、本合同《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意外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 100 元,给付比例为80% 。
3、如被保险人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旅游目的地旅游,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费:
27元
保险期间:
1. 本电子卡折激活卡保险期间为7日。保险合同生效日可在投保(激活)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激活日的次日
,且不能晚于投保激活日之后30 日。
2.本电子激活卡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为20 年月日,逾期无效。
投保(激活)方式:
1、网站激活:请登陆www.e-
chinalife,选择“激活卡激活”,然后按照提示完成激活。
明确提示:
1.本电子激活卡供您投保(激活)使用,您需要在本电子激活卡规定的最后投保(激活)日期
之前按照本电子激活卡所提供的方式进行投保(激活),保险合同生效后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凭身份证明、本电子激活卡卡号、相关出险证明和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手续。本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报案电话:95519
3.
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激活)成功后可登陆中国人寿网站www.e-chinalife或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查询保单信息。
4.本电子激活卡未尽事宜以《国寿个
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为准,投保人(激活人)请登陆www.e-chinalife 网站查询以上条款,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激活)前应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如有
疑问,请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
5.请妥善保管本电子激活卡的卡号和密码。
游客意外卡采用《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
《国寿个人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
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
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