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股权收购意向书主要应包括的内容
一、收购标的。
二、收购方式及收购合同主体。
三、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收购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收购价款及确定价格的方式。
五、收购款的支付。
六、收购项目是否需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七、双方约定的进行收购所需满足的条件。
八、 排他协商条款。
此条款规定,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该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收购方更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
十、保密条款。
该条款要求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收购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信息或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十一、锁定条款。
该条款要求,在意向书有效期内,收购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十二、费用分摊条款。
该条款规定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应由收购双方分摊。
十三、终止条款。
该条款明确如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范本一: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 公司(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