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幼儿午点糕点采购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为了确保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幼儿食堂面粉购买质量,减少中间
环节,节约资金,把幼儿伙食办好,经考察决定乙方为我园糕点定点采购单
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
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幼儿园食堂幼儿糕点名称 ,品牌: ,单价: 。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糕点采购时,甲方提前 1 天通知乙
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糕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商标注
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糕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糕
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
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
出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 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
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 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 3‰ 视为正
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
该批货不足额的 2 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糕点或所送糕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甲方
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糕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幼儿园幼儿发生食物中毒
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
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
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 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 (包括会议纪要、补
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
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 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
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