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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15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您有退保的权利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本保险条款每个第一次出现的释义名词在下面有脚注,其他相同的释义名词不另作标注 条款目录 1. 保什么、保多久 4.4 保险金给付 7.5 与主合同不一致的解决 1.1 投保年龄 4.5 保险费豁免 7.6 年龄性别错误 1.2 保险期间 4.6 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 7.7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3 保险责任 4.7 诉讼时效 7.8 未还款项 2. 不保什么 5.如何退保 7.9 合同内容变更 2.1 责任免除 5.1 犹豫期 7.10 地址变更 2.2 其他免责条款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7.11 争议处理 3.如何支付保险费 6.还有哪些权益 8.重大疾病 3.1 保险费的交纳 6.1 保单贷款 8.1 重大疾病范围 3.2 宽限期 7.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8.2 重大疾病定义 4. 如何领取保险金 7.1 合同构成 9.轻症疾病 4.1 受益人 7.2 合同成立与生效 9.1 轻症疾病定义 4.2 保险事故通知 7.3 合同效力中止与恢复 10.少儿特定疾病 4.3 保险金申请 7.4 合同效力终止 10.1 少儿特定疾病定义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 / 31 百年附加乐童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⒈ 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描述的是您通过本附加合同可以获得哪些保障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投保年龄 周岁1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 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9周岁。 1.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至被保险人年满2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2,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