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和解释
定 义 1.1在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或术语,除文中另有要求或说明外,应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
(1)a.业主 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b. 承包人 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
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c. 分包人 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明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分包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d. 监理工程师 指业主为实施本合同委托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独立法人。监理工程师的名称将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e. 总监理工程师 指代表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总负责人(简称:“总监”)。
f.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指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2.2款(1)规定,指派常驻现场的授权代表(简称:总监代表)。
g. 项目经理 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h. 项目技术负责人 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2)a. 合同 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书附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b. 规范 指合同中包括的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按第51条规定所做的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
c. 图纸 指监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d. 工程量清单 指投标书文件中已标价、经算术性修正无误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
e. 投标书附录 指直接附在投标书(函)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附录。
f. 投标书附表 指投标书附录之外的编入第8篇所示格式的各种附表。
g. 补遗书 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a. 开工期 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限。
注:(1)未加特别说明的条款引用,均为引用本合同通用条款。
b. 交工日期 指实质上完成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后,在发给的交工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c. 工期 指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从开工至交工的时间,均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至交工证书上写明的交工日期止。
(4)a. 合同价格 指在合同协议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支付价款总额。
b. 保留金 指业主根据第60.3款扣留的款额。
c. 期中支付证书 指除最后支付证书之外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
d. 最后支付证书 指监理工程师按60.13款签发的支付证书。
(5)a. 永久工程 指根据合同规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下文所指的设备)。
b. 临时工程 指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下文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www.m448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