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新科国际写字楼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新科国际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重庆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乙方 原因提出终止申请,现就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新科国际写字楼租赁合同》。 二、关于装修、设施设备归还及费用结算 1、关于装修: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原有基础装修,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已装修了该租赁物业的,乙方不得破坏或拆除不可移动部分的装修;确需拆除的,乙方需恢复本物业租赁前的状态,在恢复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关于设施设备:在签订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的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附属物品、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验收不达标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前整改至达标为止(若因特殊原因整改时间不充分的,甲乙双方另行约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3、关于费用结算: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时结清(包括且不限于)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空调使用等费用。 三、关于租赁保证金:由于乙方提出提前解除《新科国际写字楼租赁合同》,该租赁物业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