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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_集团最佳实践推广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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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4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1/4/22(发布于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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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目的 贯彻和落实集团“优化战略协同、知识共享机制”的战略方针,将集团内单个企业在某一领域中的最佳实践推广应用到其他企业,以提升集团在该领域中的整体能力。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拥有控制权的所有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及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或“下属企业”)。 3. 定义: 3.1 最佳实践:在某一领域内取得最佳业绩表现并有成熟的、可在集团内其他企业推广共享的技术或方法。 3.2 推广方:最佳实践的拥有企业。 3.3 引进方:最佳实践的学习和引进企业。 4. 职责 4.1 集团总裁:负责审批集团最佳实践推广成果的评审结果与奖励方案。 4.2 集团企管部: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最佳实践推广机制,包括制定管理办法、建设联络员队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会同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奖励方案等。 4.3 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含****总部):负责收集和识别本职能范围内的最佳实践,主导或组织协调上述最佳实践的推广和效果评审等工作。 4.4 集团各下属企业:负责对本企业最佳实践进行总结提炼,并向集团申报;为本企业最佳实践在引进企业的推广实施提供支持和协助;组织实施本企业对集团内最佳实践的吸收引进。 4.5 各单位联络员(含各下属企业和总部职能部门):作为集团企管部与本单位信息沟通的桥梁,协助完成所在单位在集团最佳实践推广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5、流程:(流程图见附件) 5.1最佳实践申报: 5.1.1 日常申报: a)各企业在日常性的创新活动中(如合理化建议、3+1工程等),所发现的具备可推广性的创新成果,均可由本企业联络员根据创新成果的属性(如技术、人力资源、信息、财务等),向集团总部归口职能部门的联络员提交申报资料(管理类申报表格式见附录A;技术类申报表格式见《****集团技术创新激励办法》附录A“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如无归口部门,则可直接提交至集团企管部。 b)集团总部归口职能部门联络员在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应在一周内组织集团内评审,评审人员原则上应由来自集团内不同业务的企业专业评委组成(可由相关企业联络员负责推荐合适人选),评审参与企业不应少于3家。对于经评审确认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由集团总部归口职能部门汇总评审意见,并提交集团企管部登记备案。 5.1.2 年度申报:各企业在集团年度创新大会召开前,向集团申报创新项目时,集团总部负责创新项目评审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评审的过程中,如发现具备推广价值的项目,均可由本部门联络员将有关资料直接提交集团企管部登记备案。 5.2最佳实践的信息发布和引进需求征集: 5.2.1集团企管部在集团OA系统中建立“最佳实践信息共享平台”,并动态发布更新信息。最佳实践的集团总部归口责任部门负责在集团内征集引进需求。 5.2.2各企业联络员在收到上述信息后,应组织本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对最佳实践在本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