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四章 药品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我国药事法概念渊源、立法权限
熟悉药品管理法的原则
掌握我国药品监督体制
教学重点和难点 药事法
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体制 第一节药品管理法概述 一、概念
1、药品管理立法
(1) 法定机关权限
(2) 法定程序
药品管理立法:
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订和废除药品管理法律规范的活动。 (1)法定机关权限 国务院——行政法
省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行政规章
省政府及较大的市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
(2)法定程序
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通过
→法律的公布 2、药事法的法律关系 药事行政法律关系
药事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药监机构、相对人
客体:物、行为、人身、智力成果
内容:权利、义务
客观事实:引起法律关系的事实 二、药品管理立法的特征 1、以健康为目的
2、以标准为目的
3、系统性
4、国际化
三、药品管理立法的历史 国外的立法史
中国的立法史 ①1984药品管理法
②2001药品管理法
第二节药品管理法总则 一、立法宗旨
加强药品监管
保证药品质量
保障用药安全
维护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大陆境内
对象范围:药事机构、人员
三、药品发展 R&D
四、药品监督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