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WI不合格品审理规定文件编号WI-QC-007版 次A/0页 次1/31.目的:
建立并保持对不合格品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出厂。
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不合格品的审理。
3.定义:
“进料不合格品”、“成品不合格品” 、“出货检验不合格品”均指“批不合格品”,其它不合格品均指“单个不合格品”。
4.管制流程:(无)
5.执行办法:
5.1职责:
5.1.1具体实施由品管部负责执行
5.2不合格品处理权限:
5.2.1由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出的、综合性类的不合格品在质量例会上进行审理;
5.2.2由品管部负责对日常进料、制程不合格品进行审理;
5.3执行:
5.3.1当接到不合格品信息后即启动不合格品审理系统;
5.3.2品管部督促有关的技术、工艺、采购、物流、生产等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评审,制订对策报告,形成处理意见,将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在品管部备案;
5.3.3有关部门根据对策报告追踪处理,处理结果反馈品管部销案;
5.3.4处理结论只对当时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作为以后审理不合格品的依据;
5.3.5如果要改变不合格品审理结论时,必须呈报专设的审理组复审后方可执行。
5.4不合格品审理人员经总经理授权,负责不合格品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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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审理组成员由从事质量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组成;
5.4.2小组成员的有效期为二年,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5.5具体实施
5.5.1进料不合格品处理(根据“外购外协件质量反馈单”)
a)物流部可依购入困难度及生产急迫性要求回用代用;
b)回用代用依[材料回用代用管理规定]办理;
c)回用代用许可后,依《仓储管理程序》办理入库、发料;
d)若不允许回用代用时,由物流部依[材料回用代用管理规定]办理退货;
e)当发现进料不合格品,对于外购产品由主管人员将该批产品的<外购外协件检测结论通知单>传达给厂家,由原材料:①是否影响整机性能;②连续出现两批次A类以上不合格决定是否需要厂家整改。
f)不合格品退货依[材料报废规定]执行。
5.5.2首件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根据“外购外协件质量反馈单”)
a)首件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负责通知送样单位办理退货;
b)制程调整后新出的样品,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