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泽州一中校园书店出租合同
甲方:晋城市四海瑞德图书有限公司乙方: 关于校园书店出租有关事项,具体协议如下: 一、承包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的经济主体。 二、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需要继续签订,必须经甲方同意,提前一个月办理合同手续,否则到期乙方无条件的搬走,甲方将终止合同。 三、合同一旦签订,当日交清租金元/年,一次交清;如需续约,第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到期前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如租金不到位甲方有权控制乙方开业营业时间。 四、水电费按实计算。乙方自行交付。
五、乙方经营部分需要装水、电表,内部装修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乙方要负责门面的卫生、灭鼠、检查费用等。 七、营业税、工商税、卫生费均由乙方负责交纳。 八、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乙方要制定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要加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严禁在营业场地内进行赌博、在营业场地打架斗殴等。在营业场地发现违纪违法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对甲方名誉上的损失,都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名誉损失,除上级罚款外,书店将给予壹仟元以上的罚款。 十、甲方租给乙方的所有财产,除自然损坏外,必须全面恢复本来面貌,否则乙方按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十一、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装修门面任何财产损失,包括电器在内的一切费用。 十二、在经营活动中如发生噪音,对周围造成影响,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三、乙方撤走所有装修材料及自己添置的任何设备,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 十四、乙方不准私自转让门面,如乙方私自转让门面甲方有权收回。 十五、甲方对现有门面进行改造或扩建的工程项目,甲方可随时收回门面,不受本合同时间的约束,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十六、书店内现有库存,双方当面点清数量。乙方售出后,书款交予甲方。售不出的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