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学亿教育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是学生家长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校: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辅导班而转移给辅导班。辅导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辅导间辅导班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辅导班有过错的,按辅导班过错的大小确定辅导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辅导班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辅导班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辅导班的设施有关,但辅导班的设施并无缺陷;(2)辅导班或辅导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到了放学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应刷卡离开学校,未带卡片的应主动找到其小孩班级老师向其说明情况。有自行放学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辅导班回家,请家长在安全责任书说明并签字。非辅导班或辅导老师的原因学生在辅导班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辅导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辅导老师本人负责或由辅导老师和辅导部共同负责,辅导班还可根据情节对辅导老师进行纪律处分, 但辅导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部不负责任。
6、辅导班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辅导班应承担一定责 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日常辅导期间, 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辅导班,辅导班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 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7、辅导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部不负责任。
8、辅导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辅导班、辅导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辅导班或辅导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辅导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辅导老师,不应随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