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定点医疗机构评估表 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评估表 医疗机构名称: 评估时间: 评估专家: 总分:100分(门诊90分) 得分: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标准 得分 住院医疗机构(综合,含中医院) 住院医疗机构(专科) 门诊医疗机构(综合) 门诊医疗机构(专科,含个体诊所、村卫生室) 1 规划布局(10分) 开业时间 (1)3年以上,得5分; (1)3年以上,得5分; (1)3年以上,得5分; (1)3年以上,得5分; (2)2年至3年以内的,得4分; (2)2年至3年以内的,得4分; (2)2年至3年以内的,得4分; (2)2年至3年以内的,得4分; (3)1年至2年以内的,得3分; (3)1年至2年以内的,得3分; (3)1年至2年以内的,得3分; (3)1年至2年以内的,得3分; (4)1年以内的,得2分。 (4)1年以内的,得2分。 (4)1年以内的,得2分。 (4)1年以内的,得2分。 2 营业场所使用时间 (1)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产权自有永久使用的,得5分; (1)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产权自有永久使用的,得5分; (1)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产权自有永久使用的,得5分; (1)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产权自有永久使用的,得5分; (2)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5年以上的,得4分; (2)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5年以上的,得4分; (2)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5年以上的,得4分; (2)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5年以上的,得4分; (3)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3年至5年的,得3分; (3)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3年至5年的,得3分; (3)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3年至5年的,得3分; (3)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3年至5年的,得3分; (4)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至3年的,得2分; (4)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至3年的,得2分; (4)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至3年的,得2分; (4)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至3年的,得2分; (5)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以内的,得1分; (5)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以内的,得1分; (5)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以内的,得1分; (5)根据租凭合同的有效期和房产证确定,有效期在2年以内的,得1分; 3 服务能力(住院23分、门诊19分) 临床科室数量 (1)10个及以上,得3分; (1)6个及以上,得3分; (1)5个及以上,得3分; (1)3个及以上,得3分; (2)7个至9个,得2分; (2)4个至5个,得2分; (2)4个,得2分; (2)2个,得2分; (3)5个至7个,得1分。 (3)3个至4个,得1分。 (3)3个,得1分。 (3)1个的,得1分。 4 医保药品种数 (1)1000种以上,得3分; (1)800种以上,得3分; (1)600种以上,得3分; (1)500种以上,得3分; (2)801种至1000种,得2分; (2)601种至800种,得2分; (2)401种至600种,得2分; (2)301种至500种,得2分; (3)600种至800种,得1分。 (3)500种至600种,得1分。 (3)300种至400种,得1分。 (3)200种至300种,得1分。 5 诊疗项目种数 (1)1200种以上,得3分; (1)800种以上,得3分; (1)300种以上,得3分; (1)150种以上,得3分; (2)801种至1200种,得2分; (2)501种至800种,得2分; (2)201种至300种,得2分; (2)101种至150种,得2分; (3)500种至800种,得1分。 (3)300种至500种,得1分。 (3)100种至200种,得1分。 (3)50种至100种,得1分。 6 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并在本医疗机构专职上班的执业医师人数 (1)50人以上,得3分; (1)20人以上,得3分; (1)10人以上,得3分; (1)3人及以上,得3分; (2)21人至50人,得2分; (2)11人至20人,得2分; (2)6人至10人,得2分; (2)2人,得2分; (3)10人至20人,得1分。 (3)5人至10人,得1分。 (3)3人至5人,得1分。 (3)1人,得1分。 7 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并在本医疗机构专职上班的执业药师人数 (1)10人及以上,得3分; (1)6人及以上,得3分; (1)2人及以上,得3分; (2)6人至9人,得2分; (2)4人至5人,得2分; (2)1人,得2分; 不作考核,得3分 (3)3人至5人,得1分。 (3)2人至3人,得1分。 (3)0人,得1分。 8 医疗业务用房面积 (1)10000平米以上,得4分; (1)5000平米以上,得4分; (1)1000平米以上,得4分; (1)300平米以上,得4分; (2)5001平米至10000平米,得3分; (2)3001平米至5000平米,得3分; (2)501平米至1000平米,得3分; (2)201平米至300平米,得3分; (3)3001平米至5000平米,得2分; (3)2001平米至3000平米,得2分; (3)301平米至500平米,得2分; (3)101平米至200平米,得2分; (4)2000平米至3000平米,得1分。 (4)1500平米至2000平米,得1分。 (4)200平米至300平米,得1分。 (4)50平米至100平米,得1分。 9 核定病床数量 (1)200张以上,得4分; (1)100张以上,得4分; (2)101张至200张的,得3分; (2)51张至100张的,得3分; (3)51张至100张的,得2分; (3)21张至50张的,得2分; (4)20张至50张的,得1分。 (4)10张至20张的,得1分。 10 价格收费(住院20分、门诊16分) 药品价格 (1)随机抽查的10个药品价格均未超过省药品集中采标采购确定的公立医院销售价格的,得4分; (1)随机抽查的10个药品价格均未超过省药品集中采标采购确定的公立医院销售价格的,得4分; (1)随机抽查的10个药品价格均未超过省药品集中采标采购确定的公立医院销售价格的,得4分; (1)随机抽查的10个药品价格均未超过省药品集中采标采购确定的公立医院销售价格的,得4分; (2)随机抽查的药品价格超过省药招价格的,1个品种扣0.5分,累计计算,最多可扣4分。 (2)随机抽查的药品价格超过省药招价格的,1个品种扣0.5分,累计计算,最多可扣4分。 (2)随机抽查的药品价格超过省药招价格的,1个品种扣0.5分,累计计算,最多可扣4分。 (2)随机抽查的药品价格超过省药招价格的,1个品种扣0.5分,累计计算,最多可扣4分。 11 检查治疗收费 (1)随机抽查的10个检查治疗收费均未超过省物价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