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管理,有效利用和挖掘本公司的人力资源,为企业创造财富,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外聘的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才及为完成某项临时任务聘用的各类人员。
3 职责
3.1 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2 各部门配合做好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4 管理内容
4.1 人员招聘
4.1.1 各部门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或职位空缺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4.1.2 采用内部招聘、参加人才交流会、刊登报纸广告、登陆招聘网站、内部人员推荐等渠道招聘。
4.1.3 招聘人员甑选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行政管理部、相关部门根据求职人员的自荐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进行初步面试;
行政管理部经理、分管领导可进行复试;
中高级人才需经过分管领导或总经理面试;
办公会研究录用,必要时需董事会通过。
4.1.4 招聘来的各类人员由用工单位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须经过行政管理部审查考核后再进行试用。
4.1.5 试用期满后,个人填写“试用(见习)期考察表”,用工单位审核,报行政管理部复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用工单位与其签定
《聘用合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行政管理部备案。需录用人员,由主管领导及办公会审批后,经体检合格,方可正式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1.6 公装项目临时聘用施工人员,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班组形式集体签订《单项工程施工责任协议书》
4.1.7家装项目聘用施工人员,由家装分公司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班组形式签订《劳务合同》。
4.2 人员任用
4.2.1 任用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能力,符合岗位的各项要求。
4.2.2 对工作突出的可塑性人才经部门推荐或自荐、行政管理部考察、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予以提拔任用。
4.3 人员培训
4.3.1 培训内容及责任部门
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知识的培训,由行政管理部、企管部负责组织;
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由工程管理部、家装分公司负责;
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由经营部负责组织;
设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由设计部负责组织;
设备管理、安全及特殊工种岗位资格的培训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
质量体系内审员等特殊岗位资格培训及体系文件学习培训,由企管部负责组织;
新进人员的岗位前培训,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组织岗前技能培训;
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的转岗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其他培训根据职能划分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学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