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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版)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版) 第一条 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 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 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 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根据《中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 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 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 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 保险金的保险。 险等。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 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 险。 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 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 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 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 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 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 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 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第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 一 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 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 章 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 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 总 本办法所称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 障的保险。 则 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 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 险。 第三条 健康保险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 无 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鼓 励保险公司遵循审慎、稳健原则,不断丰富健 康保险产品,改进健康保险服务,扩大健康保 险覆盖面,并通过有效管理和市场竞争降低健 康保险价格和经营成本,提升保障水平。 第四条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