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保险 > 保险经营 > 保险综合 > 保险让弱势女性在婚姻中更加独立12页PPT

保险让弱势女性在婚姻中更加独立12页PPT

快乐家园
V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热门搜索
资料大小:33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广西)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10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再看婚姻风险, 保险让“弱势”女性在婚姻中更加独立! 管理资源网站 婚姻风险,女人离婚后变穷? 上海社科院报告 上海社科院徐安琪的研究成果《关注单亲女性》显示,单亲女性的年均收入是男性的79%,其中离异女性是离异男性的81%。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母亲来说,即使加上孩子父亲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仍仅为双亲家庭的55%。有44%的离异女性表示物质生活水平有所下降或明显下降 婚姻风险,女人离婚后变穷? 美国离婚调查报告 美国学者魏兹曼的调查发现:离婚后一年中,男性的生活水平提高了42%,女性的生活水平降低了73%。她认为,法官根据男女平等原则错误地推断妇女在离婚后有能力和其前夫获得同样多的经济收入,其结果是剥夺了离婚妇女特别是老年家庭主妇及有低龄子女妇女在婚姻中应享有的经济利益 离婚后变穷的总是女人? 经济上贫穷 1)法律对婚姻损害赔偿、家务补偿和未成年人赡养方面经济支持的执行不够; 2)农村女性的土地权和相关收益权益问题; 3)女性抚养未成年子女较多,忙于家务累及工作,因此职业收入偏低; 4)很多中年失婚女性本身职业技能条件不好,且女性容易在职场受到年龄和性别的双重歧视,影响经济收入 离婚后变穷的总是女人? 时间上贫穷 照顾未成年子女需要占用大量时间,没有人帮助;离婚女性相比离婚男性,再婚比例低很多,即便再婚,也不容易得到家务劳动的帮手 “新婚姻法”的四大颠覆 颠覆1、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的四大颠覆 颠覆2、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的四大颠覆 颠覆3、第十一条规定: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的四大颠覆 颠覆4、第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女人要学会爱自己 有人说,“新婚姻法”是“男人法”,淡化了对女性的保护,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女性可能面临着无家可归,有家归不得的窘境。婚姻法支持女性经济独立,但却忽视了婚姻中女性的压力:孩子、老公、家庭、工作、事业… 事实上,就家庭对保险产品的咨询购买而言,女性占主要比例。但大多数女性为丈夫和孩子购买保险,给自己买保险的很少。新婚姻法要求女人更要爱自己 女性独立和保障意识 1、经济独立: 种种因素影响,要求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独立和自强。在家庭中,女性必须有一份可以独立的工作才能不受制于婚姻。 2、分解风险: 在面对生活工作的压力和风险,选择保险来保障自己日后的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去化解风险也是现代女性必备的基本生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