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法治频道制作网项目购销合同
甲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大厦
法定代表人:岳川江
乙方: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加坡工业园新园大道南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姚平
根据2014年11月 5日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法治频道制作网 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MG141101(DY))的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就该项目采购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法治频道制作网
见附件:分项报价单
1项
4,426,091
4,426,091
总计(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陆仟零玖拾壹元整)
4,426,091
最终优惠价(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元整)
3,790,000
二、付款方式和条件
设备到货并清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货物价格100%的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2,274,000.00元);系统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5%(¥1,326,500.00元);系统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5 %(¥189,500.00元)
以上合同款项将由甲方负责汇至下列帐户:
单位名称: 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1001 3000 0015 7987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双楠支行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
2.交货地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工地指定地点
四、包装与运输
1.设备包装采用厂家一般标准包装
2.运输责任: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备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五、指导安装、调试与验收
安装方式:乙方负责安装
由甲、乙双方协商安装日期,甲方需在安装之前,根据乙方提供的安装基础图,完成基础制作,甲方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安装人员到现场安装,乙方于安装日派安装技术人员自带安装所需工具到达安装地点,如果因甲方未能按期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设备基础,而导致安装延期的,甲方仍需按本合同第二款的约定付款,并承担乙方由此而引起的额外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安装相关义务,而导致安装延期等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7天内仍未到现场安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
安装完毕,由乙方安装检验人员检验验收、调试合格之后,再通知甲方调试验收。甲方需在接到乙方安装验收合格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通过即表示安装调试结束
乙方对安装过程、安装质量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负完全责任。如发现质量瑕疵,应当承担免费换货的责任。乙方应对安装过程中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六、质量技术保证与售后服务
1.质量技术保证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原厂产品和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有关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要求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系统软件无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因涉嫌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提供设备质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