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重疾险产品培训
提纲 了解重疾保险发展历程
如何看公司新重疾产品的优势
了解重疾热点-恶性肿瘤治疗
3 1983年开始售卖,1984年12月发生首个理赔
一家南非寿险公司
发明者:Dr. Marius Barnard
(外科医生马里优斯 . 巴纳德)“你需要保险,不只是因为你会死亡,而且因为你将会生存。”
再保险人:Gen Re
保障4种疾病
癌症
急性心肌梗塞
中风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至今为止这4种疾病的理赔仍占近所有理赔的90% 重疾保险发展历程 重疾保险发展历程1986 英国
1987 澳大利亚、 新加坡
1988 加拿大、美国、希腊、香港、
以色列、西班牙、新西兰
重大疾病保险一直在多数欧洲国家和许多拉丁美洲、中东和国家售卖 塞浦路斯、马来西亚、法国
印度尼西亚、台湾、比利时、
荷兰、瑞士
1991德国、日本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一直是热销的保险产品。重大疾病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从4种扩展到8种、21种、30种、40+种,提前给付、轻症、中症、分类重疾。
国内的发展历程 524 1995年——2000年为初期阶段
病种多为10种左右。
2001年——2006年市场快速发发展阶段病种不断增加,各公司释义各异,理赔标准不统一,其间曾短暂出现过分红型重疾险,但被保监迅速叫停(2003年) 2007年——2012年行业规范发展阶段
保监会和中国医师学会联合发布25种重疾标准定义。重疾险特征:一是保险公司将主附险拆分,附险为提前给付重疾,主线为终身寿或两全。二是开始出现轻症、重疾多次给付等责任。
2013年——今,市场多样化发展阶段
预定利率市场化,3.5%预定利率重疾险上市,费率大幅优化,非分红的传统险形态成为主流;轻症额外给付成为主流责任,轻症豁免责任开始出现;重疾多次给付的产品也开始增多;病种进一步增加,重轻症合计已突破100种 规范化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CIRC)联合中国保险协(IAC)、中国医师协会成立重疾定义讨论小组(保险公司代表)及重疾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第一次讨论会:2006年3月24日
最后一次讨论会:2007年1月19日
草稿至少6版
终稿2007年3月16日送各公司
2007年4月3日重大疾病标准化定义正式公布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 制定了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常用25种重大疾病定义: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此次标准化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其中发生率较高的六种疾病为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产品的必保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