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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_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及结算_2018.1.29_14页

张成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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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业务定义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交易要求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交易规则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结算规则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业务定义 目录contents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的业务定义 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非担保交收 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以下简称“三方回购”),是以债券为权利质押,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 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组织开展三方回购,提供交易申报及成交确认平台,并制定担保品管理的相关标 准,开展对三方回购参与者和质押券篮子的管理。 【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对三方回购进行集中登记、存管、结算,并根据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提供担保品的选取 分配、质押登记等服务。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非担保交收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协议回购”)是指回购双方自主协商约定,由资金融入方(以下简 称正回购方)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入资金,并在未来返还资金和支付回购利 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担保交收 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交易所回购”)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实行标准券制度并采用多边净额结算 的回购交易。其中,提交质押券并以标准券折算率(值)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额度取得资金的一方为“融 资方”,其对手方为“融券方”。融资方开展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称为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