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第三十一号
现发布《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交通部部长黄镇东
公安部部长陶驷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张寿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舶在船厂、航修站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消防安全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船厂、航修站(以下简称:厂、站)及在厂、站 修理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
第三条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www.m448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