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婚姻财富管理中的智慧
婚姻法的历次变革 课程结构索引:我们身边的那些法 法学理论
《民法通则》
《婚姻法司法解释》
《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
… 《婚姻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 《婚姻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
《物权法》
《合同法》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刑法》…… 《民法通则》
《民通意见》
《法律适用法》
关于承认外国判决与裁定的相关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
双边协定…… 背景资料 民政部《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
2012年,中国共有310.4万对夫妻“劳燕分飞”,增长8%。
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42.3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1万对
一、当财富规则遇到婚姻规则 离婚成本?
二、恋爱同居的财富风险和防范 恋爱关系是否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问:恋爱期间给对方买的东西在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
分手协议的效力?分手后是否要支付分手费、赔偿款?
彩礼能否要求返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恋爱期间的房子呢? 未婚期间风险防范方法 三“婚内协议”在家庭财富管理中的智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法定共有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赠与所得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外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案例: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何归属? 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法定财产制 法定特有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所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等。
夫妻债务 共同债务:
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
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
夫妻债务 个人债务:
一方的婚前债务;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擅自资助与其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个人债务,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的债务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 约定主体——夫妻(合法婚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
约定形式——书面
约定时间——婚前或婚后
约定内容——合法(婚前、婚后财产;债权债务;离婚财产分割等)
约定的效力——约束夫妻双方
最好借助专业人士起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