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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网站,录入招用人员相关信息
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新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去市南区社会保险大厦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上述流程完成后的《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保险登记表》两份(加盖公章)
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减变化表》两份
新开户企业开户后现场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银行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并同时签订“社会保险费缴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于次月起实行网上缴费
青岛新企业办理公积金流程
新设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20内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和《预留印签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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