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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伴随“互联网+”战略的持续推行,作为第三产业的典型代表,互联网经
济已经成为激活文化消费和信息消费的新引擎。以互联网文学、影视、动漫、游戏、音乐、
新闻等细分领域为代表的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增长势头则更为突出,其营收规模和产值正加速
增长。根据腾讯研究院的统计,2015 年,互联网内容提供商(Content Provider,简称
CP)营收规模接近 3000 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 35.1%,预计 2016 年营收规模将接近
4000 亿元;2015 年,包括 IP 版权交易规模和授权衍生周边在内的广义产值突破 420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42.5%,预计 2016 年产值将突破 5600 亿元。互联网内容产业已
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与相关经济领域形成了十分严密的产业链
图 1: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营收规模及互联网内容产业产值规模
2. 市场结构多元化,电竞、直播、VR 等新兴业态持续涌现
从互联网内容产业营收结构来看,各细分领域中,游戏、音乐及广告收入占比略有下
降,视频、动漫占比提升,电竞、直播、VR 等新兴业态会有大发展
其中,占比下降的领域并非是营收规模的缩减造成的;以游戏产业为例,2015年,其在
内容产业整体结构中的占比较上一年度下降了 1.8 个百分点,但事实上,游戏产业当年营收
规模为 1150 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 30.5%,增幅仍然十分可观。因此,内容产业营收结
构的调整变化,是随着用户需求不断被发掘,视频、动漫等领域以及直播、VR 等新业态持
续发力,内容产业各细分领域发展更加平衡的结果
图 2: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营收结构3. 内容“UP”化,PUGC 促成用户原创内容不断升级
在 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产内容)时代,用户的角色单纯
只是内容产业的被动消费者,并不参与到内容创作中去。但 UGC(User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在经历了前几年的低迷后,又重新出现了上升趋势;甚至还有音
乐内容提供商提出了 PUGC(Professional User GeneratedContent,专业用户生产内
容)的概念,以 UGC 的形式产出相对接近 PGC 的专业内容,是一种将 UGC 与 PGC 相
结合的内容生产模式。在 UGC 或 PUGC 的内容生产模式下,用户深度参与到内容创作
中,并更多与主创互动。根据艾瑞咨询数据,约有 1.4 亿用户进行过内容创作,2.7 亿用户
与主创有过互动,这样的规模即便与内容分享和内容消费相比也仍然十分可观。用户对内容
创作过程的深度参与,带来了互联网内容的爆发
图 3:互联网内容产业各环节用户参与程度(二)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的 IP 核心价值与衍变
1. 人口红利弱化,IP 价值更加凸显
“人口红利”是中国互联网产业崛起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具有全球第一的人口总量与
互联网用户规模,得益于此,中美两国被业界并称为全球互联网世界的“双子星座”。但
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自 1995 年后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出现明显回落,独生子女比例达
到顶峰,直接得益于人口红利的内容产业新用户增长也相应地受到影响。除此之外,考虑到
国民消费水平的普遍提高,尤其是年轻群体潜在的收入增长空间,各内容提供商之间围绕用
户争夺而展开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不断提升内容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并改善用户体验是内容
提供商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IP 的核心价值更加凸显
图 4:1980-2014 年出生人口数量(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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