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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参照国际货币基金发布的《财政透明度手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衡量财政透
明度的八项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报告对81个城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进行了分析和排序,
并从多方面研究了影响财政透明度的因素。本报告延续去年报告的主题、原则和思路,采用从互联网获取全样本的大数据方法,在
下述几方面对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作了大幅度的改进。第一、今年的报告将研究对象扩展到全国的所有地级市(285个)2以及4个直辖市、
总计289个市级政府,以对我国地级市和直辖市政府的财政透明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与分
析。第二、建立了《中国全口径财政透明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更为接近我国的实际情
况,可以比较全面地评价地方政府财政公开与透明的现状。第三、细化各指标的评分标准。对于同一项指标,根据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详
细程度细化评分标准,以求更加准确地反应地方政府在财政公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第四、在对全国各地级城市政府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
良好做法指南》,为各地政府改善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先例可循、有可操作性的统一与规范的
方法。在现阶段我国政治治理具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点,这决定了我国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
的指标体系与国际做法存在差异。课题组在国际通行标准的基础上,对财政透明度衡量的指
标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建立了评估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的方法与相应的全口径指标体系。对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评价的全口径指标体系包括四大部分:1)纳入预算机构和
部门;2)一般性预算(决算)收入与支出情况;3)专户(前预算外财政)与政府债务情况;
4)国有资本经营与国有企业收支情况。这四部分指标各自的分值各为100分,总分值共为
400分。 本课题组采用大数据方法,全面收集中国全部地级市政府与四个直辖市的相关信息与数
据。资料来源为全部地级市政府与直辖市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国资委网站、以及相关的
市委、人大、政协、群团、民主党派等机构的网站。信息与数据的采集窗口时间段为2012
年11月1日至2013年3月30日。在获取全样本数据后,根据全口径政府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评价规则,对全国289个市 2 其中,2012年6月21日设立的三沙市因设立不到一年,因此未在此次报告中进行评分。。。。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