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总代理合作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港梦”的广告总代理(包括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港梦”(以下简称“项目”)的广告总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调研、监控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2003年月日至2004年月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在本协议所界定的合作期间,为本项目所作的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为人民币万元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售点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负责媒介发布的监控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签订合同→正稿制作→ 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提供的模特照片用于发布或印刷等用途时,如没有另外签订模特肖像使用协议的,甲方只能用于当次发布或印刷之用途,不能在其他媒体、其他时间或以其他形式使用该模特照片,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支付给模特的费用只限于当次使用的费用,不包括其他方面的费用);如另外签订模特肖像使用协议的,按签订协议规定执行
5、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7、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8、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代理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货款。若甲方中途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乙方将没收此项定金
b.前期策划费:共元,作为乙方在合作前期向甲方提供整体创意策划方案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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