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十四章专利的种类第一节发明一、发明的概念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的特点1、发明应当包含创新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3、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4、自然规律或者自然现象本身也不是发明5、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二、发明的分类1、完成发明和未完成发明2、基本发明与改良发明(增补专利)3、大发明与小发明4、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5、本国发明与外国发明6、职务发明与自由发明7、独立发明与共同发明发明专利是发明的一个子集第二节实用新型一、实用新型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差异1、保护范围不同2、并非所有产品都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无确定形状的产品,例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例如,仅改变焊条药皮成分的电焊条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新方案,没有解决技术问题的,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产品表面的文字、符号、图表或者其结合的新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仅改变按键表面文字、符号的计算机或手机键盘;以十二生肖形状为装饰的开罐刀;建筑平面设计图;仅以表面图案设计为区别特征的棋类、牌类,如古诗扑克等 3、创造性比发明低4、审查程序比发明简单、快捷新F61: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第三节外观设计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特点1、必须以产品为依托2、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非纯艺术)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功能。3、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二、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新F11’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外观设计的文字说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与外观设计的权利冲突解决——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