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和技术指标要求
发布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和技术指标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广播节目声音质量进行主观评价的方法
本标准也适用于对其他节目的声音质量进行主观评价时参考
引用标准
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标准纯音听力计用的标准零级
立体声广播节目磁带的录制和交换
广播用立体声录音机
模拟节目信号
广播节目试听室技术要求
术语
本标准推荐下列音质评价用术语其含义如下
清晰
声音层次分明有清澈见底之感语言可懂度高
反之模糊浑浊
丰满
声音融汇贯通响度适宜听感温暖厚实具有弹性
反之单薄干瘪
圆润
优美动听饱满而润泽不尖噪
反之粗糙
明亮
高中音充分听感明朗活跃
反之灰暗
柔和
声音温和不尖不破听感舒服悦耳
反之尖硬
真实
保持原有声音的音色特点
平衡
节目各声部比例协调高中低音搭配得当
立体效果
声像分布连续构图合理声像定位明确不漂移宽度感纵深感适度空间感真实活跃得体
条件
试听室
试听室技术要求应符合中的有关规定
评价用声系统设备的连接方法及其技术要求
评价用声系统设备连接方框图如下
评价用声系统设备的技术要求
录音机技术指标应符合中甲级机的有关要求
调音台技术指标应优于表的规定
表
项目指标
等效噪声源电动势
通频带谐波失真
频率响应
通道间串音衰减
通道间相位差
时
时
通道间电平差
线路输入最高电平
线路输出最高电平
功率放大器技术指标应优于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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