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本计划由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典藏版)、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典藏版)、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典藏版)及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四款产品组合构成
瑞鑫 组合 + 重疾 鑫账户 高额
意外 豁免 管理资源网制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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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 门户网站瑞鑫主险+重疾 管理资源网制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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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资源网保险资料下载 门户网站瑞鑫主险+重疾5瑞鑫(典藏版)可与国寿附加长期意外保障定期寿险(A款、B款、C款、D款、E款)组合销售。
1.此五款产品投保范围均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2.此五款产品保险期间均为“定期,至七十五岁”。
3.此五款产品交费方式均为“年交”,交费期间可为“三年”、“五年”、“十年”。
4.普通意外一倍(A款)、客运交通工具二倍(B款)、自驾车二倍(C款)、重大自然灾害三倍(D款)、飞机十倍(E款) A款 B款 C款 D款 E款生 老 财 病 故 生存金 生存金 生存金 生存金 生存金 祝寿金 祝寿金 祝寿金 祝寿金 祝寿金 祝寿金2生活补充金
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3% 养老补充金
每年返还基本保额的7.5% 60/65岁 84岁 生 老 财 病 故 3.5倍满期金260/65岁 85岁 祝寿满期金 生 老 财 病 故 红利金 红利:从投保日至85周岁年年享有公司上年度经营利润70% 生存金 鑫账户
(实际4.5%) 养老金 红利金 满期金 1、三高特点:高频率公布、收益高不封顶、保证收益2.5%,实际收益4.5%
日结算月复利到终身 鑫账户责任:
18岁后疾病身故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与账户价值取较大者给付
18岁至75岁因意外身故,在身故金的基础上,再按账户价值给付,合同终止 生 老 财 病 故 180天观察期 10类特定疾病 50类重大疾病 赔付15%基本保额,一次为限(上限10万) 赔付3.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生 老 财 病 故 身故
(疾病观察期180天) 18岁前身故按主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18岁后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高残按3.5倍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瑞鑫(典藏版)可与国寿附加长期意外保障定期寿险(A款、B款、C款、D款、E款)组合销售。
1.此五款产品投保范围均为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2.此五款产品保险期间均为“定期,至七十五岁”。
3.此五款产品交费方式均为“年交”,交费期间可为“三年”、“五年”、“十年”。
4.普通意外一倍(A款)、客运交通工具二倍(B款)、自驾车二倍(C款)、重大自然灾害三倍(D款)、飞机十倍(E款) A款 B款 C款 D款 E款 生 老 财 病 故 让爱没有后顾之忧 只为牵挂的你 定时定额不定时不定额
定时不定额不定时定额 普通理财保险生存金收益人为被保险人
鑫账户价值收益人为投保人
生存金、养老金、红利金、满期祝寿金进入鑫账户后,投保人对账户有绝对支配权 财富专属性,现金掌控权 受益保险金
不能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73条第1款 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第23条第3款
保险赔款不需要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遗产税草案第5条 一种家庭责任的体现 一种自身价值的体现 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26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