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武汉深国投中心项目
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武汉深瑞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中楷大厦9楼
法人代表:
电话:15337274092
传真:027-86588005
邮编: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湖北培根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台南一道南、高桥四路东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08号花园道写字楼(D座)8楼
法人代表:秦铭
电话:027-82751975
传真:027-82751963-807
邮编:430015
公司户名:湖北培根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华夏银行武汉汉口支行
银行账号:5236200001819100113524
清算行号:21500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深国投中心”项目整合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服务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深国投中心”项目广告代理,即项目的广告策划、平面设计及整合推广服务的唯一代理
二.委托期限
1、服务期限从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1日
2、服务期内,因项目关键节点变更出现的服务空置月,不计服务费,服务期相应顺延,服务空置月的起始时间以甲方发函为准。服务期顺延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及处罚条例仍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另行调整
三.项目工作委托内容
(一)项目推广策略执行部分
(二)项目平面设计部分
说明:以上工作范围的具体内容在本合同附件2中予以详细说明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
3、甲方应每月定期向乙方提供推广节点,乙方则据此制定工作时间排布表,乙方工作时间排布表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若乙方在双方已确认的时间进度内未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有权停付下一期应付款项。若乙方连续三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业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保留追诉权利
4、在乙方按约完成其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5、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各类策略建议、文案、平面设计稿等各项工作时,需指派专人朱丹负责传达甲方的意见和建议。项目甲方指定曹正钰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15271899065,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中楷大厦9楼,联系邮箱408664601@qq ,其作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的所有业务往来。如甲方变更授权代表,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其它公司或自行组织完成部分非整合推广的广告服务时,乙方需给予必要的配合
7、所有甲方委托乙方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