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总经理:包括一、二、三、四、五及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各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人员的业绩考核与激励办法由分公司总经理参照本办法制定执行
组织管理考核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财务部及其他部门予以配合,考核结果由股份公司总经理确认。考核期为一年,通常情况下考核有效期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办法的修改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年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本办法进行适当的修改。。。。。。。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