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
本部专职行为规范考评表
2004年9月
行为规范(非班员类)评分标准
被考核人姓名:王乃盾 部门:安全运行部 岗位:变电检修专职
考核人姓名:周陶宏 部门:安全运行部 岗位:检修主管
考核期限:从2004年10月至2004年12月
评分等级
评分项目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工作量
以下两项只要具有1项即成立:
-正常情况下,当月完成工作量<3分栏工作量的95%;
-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2项
以下两项只要具有1项即成立:
-正常情况下,3分栏工作量的95%≤当月完成工作量<3分栏工作量的100%;
-违反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1项
正常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以下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变电检修专业的各项技术管理要求,掌握变电主设备主要缺陷,组织推动和协调基层单位解决存在问题。
--组织编制全公司变电检修验规程。
--组织开展全公司变电检修交流分析活动,研究解决问题。
--负责对开关、变压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写开关、变压器总结提出改造意见。
--编制全公司变电设备反措计划,并督促各基层贯彻实施。
--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反事故措施意见。
--参加新建、扩建工程变电设计审核、验收和启动工作,督促各运行单位制定或编写工程验收注意事项、新设备投入前的运行规程或运行注意事项
--会同教育部门举办变电检修培训班并参加变电检修人员的升级考核工作。
--负责审阅35kV及以上开关检修报告。
--完成检修主管交给的其它任务。
在3分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3分栏工作内容的10%-20%
在3分的基础上,累计额外工作量达到3分栏工作内容20%以上
完成工作
及时性
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2次以上,或发生1次且延误下道工序或造成不良后果
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1次,但未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下道工序
在正常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在3分基础上,工作需要时,能在短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在4分基础上,工作需要时,能在短于规定时限内之前完成工作计划/职责范围内的任务
工作效果
有效性
存在2项及以上工作质量差错或发生1项差错,造成严重损失
存在1项工作质量差错,没造成不良后果
工作质量无差错
在3分基础上,好的比例达50%以上
在3分基础上,好的比例达90%以上
工作态度
工作拖拉,经常需督促;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布置的额外工作
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布置的额外工作消极拖延
敬业爱岗,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对布置的额外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完成,管理符合要求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性,能对部门或本职工作和工程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能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
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性,能对部门或本职工作和工程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
工作中
协调配合
主动协调意识不强,缺乏与他人的有效沟通,使工作无法开展。
正常情况下,与他人协作出现摩擦,影响工作2次。
及时与工作相关其他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组人员进行工作沟通,上下道工序配合及时。
能充分与他人协作,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与相关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能充分与他人协作,有很强的协调和适应能力,与相关部门有效地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能组织协作事务。
被考核人签名:考核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