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关于上海财税“大集中”规划思考 IBM中国公司业务咨询服务部 上海 “大集中”需要考虑的方面 信息技术的支持 “大集中”的目标 项目管理 变革管理 业务创新与变革 “大集中”对税收业务的影响是都首当其冲的。“大集中”模式为规范依法治税行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税收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等业务创新和业务变革方面提供了怎样的契机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经验告诉我们,集中式的信息系统建设无论在系统架构、处理性能、还是系统安全、硬件设施等各方面都比以前分散式系统(地市级集中或者区县级集中)提出了更高的设计要求,因此如何根据业务目标规划设计应用系统和技术架构是需要重点考虑的方面。 “大集中”系统的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情况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何组建高效的项目组织、采用规范的项目管理方法和软件开发方法、协调项目的各种资源、降低项目风险并保证项目最终成功又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由信息系统建设所及其带来的业务变化、组织结构调整(包括信息技术部门和整个税务机构)必然会对广大税务干部造成冲击,如何在税务系统内从上至下统一思想,树立对“大集中”建设目标一致的认识,齐心协力完成项目也是需要关注的方面。 业务创新和变革(财政) 1994年,我国推出财政、税收的配套改革,初步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成为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转折点。在“分税制”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尤其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拉大贫富地区的差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漏洞、财政支出管理等问题比较突出。 应当说,信息技术的进步为财政业务变革乃至体制改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网络技术与系统能力提高所带来的集中化处理程度的跨越,为改变原先业务操作方式,堵塞财政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建立透明、公开的管理体制以及树立政府形象提供了技术上所有的条件。 财政预算管理以及支出管理是国家财政的两大关键职能,以下就“大集中”给这两个方面带来的影响做一些探讨。首先,集中式的应用和信息处理能够对财政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各方面加以改进。 结合税费改革以及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等措施,集中的预算信息处理为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清理预算外资金、提高预算数据的准确性和预算审批效率带来很大的帮助; 税收业务管理水平以及信息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作为财政预算编制时需要重点考虑的一个部分,税收计划是反映各级财政预算收入的一个关键指标。税收管理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系统的集中程度越高的,越有利于实现各级财税之间的信息共享,也更有利于编制科学、准确的财政预算;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调整,“大集中”的财政信息处理能够及时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的调整情况,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这样能够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预算管理是一个滚动的过程,需要在预算管理的后期对整个预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对预算执行的单位部门进行必要的考核,目的是对下一财年的预算工作作出有效的预测。显而易见,基于集中的预算管理数据所进行的预算分析和考核一定比数据散落在各处的效果要好。 业务创新和变革(财政) 其次在财政支出方面,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对其进了非常有益的尝试。IBM认为国库集中支付这项业务变革是加强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防止财政资金体外运行的有效手段。 在具体落实国库集中支付这项措施时,IBM认为还需要深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国库集中支付集中到哪个层级。我国的财政体系分为五级,基本每一级都有自己的国库,那么集中支付到底由哪一级财政进行集中管理。理论上讲,集中程度越高,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控力度也越大,但是这是需要寻求一个可行性的平衡点。从目前税务机关提出走省级集中和全国集中两级集中的思路看,财政的国库集中支付要实现一步到位阻力不在于技术手段,而在于各级政府多年形成的观念。因此,以市级集中或者省级集中为突破口,借助地方政府的管理力度,并充分利用国库、商业银行之间建立好的结算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是可以考虑的途径之一; 国库集中支付应考虑与部门预算以及政府采购行为紧密结合,使财政资金计划、调拨都与预算挂钩,尽可能避免某些暗箱操作; 从财税一体化的角度考虑,以往财政工作的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时应注意财政与税务之间及时的数据交换,尽可能使财税集中程度提高到同一个较高的等级上; 以上是提出一些集中式的应用与信息处理所引发对财政业务的思考,即说明了集中程度提高后给业务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有许多问题值得去深入考虑。从IBM为政府机构,特别是税务机关服务的先例来看,理顺业务思路,树立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甚至是改革目标,对后续的信息系统建设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业务创新和变革(税务) 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正朝着“一体化”和“高度集中”的方向发展,这是顺应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潮流、符合社会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总趋势的方向。 大集中是一个技术实现手段极大进步的举措,信息技术的进步又给税收业务管理的进步带来的契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目标是要做好“科技+管理”这篇大文章。 税收业务重组:区别于现行基层税务机构全职能的情况,“大集中”模式要求将税收业务在组织结构纵向上进行重组,在专业化分工的同时减少执法随意性现象; 规范、优化业务流程:集中式的应用处理要求税务机关首先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流程和表证单书的标准化程度;加强流程之间的紧密耦合以及逻辑校验关系,减少由此造成的税收漏洞;提高对纳税人纳税行为和税务干部执法行为的监控力度和透明度; 业务创新:先进的技术手段和高度的应用与数据集中为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遵循成本(同城通办模式)提供了条件;利用网络技术与银行、海关、工商实现电子化的信息传递,降低传统依靠纸质票证流转的时延和成本; 数据分析与利用:高度集中的税收数据为税务机关更全面地分析税源和税收收入提供了数据基础,同时为实现信息共享与决策支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大集中首要的任务是对税收业务进行梳理,尤其对于上海国、地税业务联系比较紧密的情况。在分析业务时,应注意到国、地税业务的共性与差异,即对于国地税所有税种,在进入申报流程后所进行的缴款、对帐销号、计会处理是基本类似的;同时,对与增值税纳税人从认定、防伪开票、交叉稽核到出口退税,这些业务又是国税部门所特殊的。而地税部门具有管理的税种多,征收方式多异的特点。因此,应严格分析业务流程的功能,注意流程之间的整合与数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