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本部对外投资项目监管流程
流程释义
关键活动工作标准
规划计划处下达立项文件
被投资企业组织项目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处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期间股权代表协助监督,并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被投资企业项目组织实施完毕,正式运营,报对外投资管理处备案,对外投资管理处为项目建档
对外投资管理处制定项目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开始介入项目运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被投资企业的营运状况、盈利状况、利润分配状况以及被投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转让等重大事项
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代表配合对外投资管理处监管
审计处根据领导要求及需要配合对外投资管理处完成对被投资企业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外投资管理处汇总被投资企业的运营状况,并把汇总结果报领导审阅
如果领导批示清算,被投资企业开始组织清算或股权转让准备工作,对外投资管理处协助清算准备工作或牵头股权转让
对外投资管理处为本流程牵头部门
对外投资管理处对本部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运行的监管负责
股权代表对被投资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对外投资管理处负责及时催收投资收益
股权代表应对投资收益的收回负责
对外投资管理处对监管信息传递的及时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