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永泰房地产集团(北京)公司
异地调动薪酬管理制度
2006年12月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跨区域发展需要,鼓励外派人员,调动外派人员积极性,保持公司企业文化及管理模式的传承,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以外派到天津为标准制定,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作相应得调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永泰地产北京公司及各项目公司调动人员(但不包括将担任项目公司总经理的人员)。
第三条职责分配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是公司驻外员工管理的执行部门,具体负责外派员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办法由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在情况发生变化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报北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条管理规定
异地调动人员的界定
异地调动人员是指被派往工作地与家庭(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盛市(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员,派往异地工作年限一般超过一年以上的,通常以编制是否有转变为标准。包括从北京公司调派去异地项目公司和项目公司间的调动,根据永泰地产目前的业务发展趋势看,员工往往是从薪资指数较高的地区调入薪资指数较低的地区。
异地调动薪酬管理办法
外派员工薪酬、福利执行原属公司的标准。
因工作调整,员工派往异地工作,职位没有调整,按照级别的不同给予生活补贴,如员工调回原公司工作,生活补贴将取消。
生活补贴标准:部门经理级以下补贴1000元/月,部门经理级1300元/月,项目总经理助理2100元/月,项目总经理2500元/月。
员工外派后,其原在北京公司或项目公司的职务免除。
异地调动住房补贴办法
根据天津的实际租房情况,按照级别给予外派员工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部门经理级以下补贴700元/月,部门经理级1000元/月,项目总经理助理1700元/月,项目总经理2000元/月。
员工租房合同需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按签订合同每次支付的金额持相关发票报销。
4.通讯补助办法
在公司制定的通讯补助标准基础上,公司按照级别给予外派员工通讯费用补贴。如员工调回原公司,通讯费用补贴将取消。
通讯补贴标准:部门经理级以下补贴120元/月,部门经理级300元/月,项目总经理助理600元/月,项目总经理900元/月。
4.车补及餐补补助办法
车补及餐补按相应级别执行原有标准。
5.探亲假
被派往异地工作的高管人员(项目总经理助理以上),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一年共16天,报销探亲机票(若距离较短没有直飞飞机按火车软卧报销)。
被派往异地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项目部门经理),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一年共12天,报销探亲机票(若距离较短没有直飞飞机按火车软卧报销)。
被派往异地工作的其他人员(项目部门经理以下),每季度享受一次探亲假,一年共12天,报销往返火车票(按硬卧标准)。
若本人工作忙无法享受当季度探亲假,其配偶及子女前往异地探望,报销同样的往返路费。
单身探父母者、配偶及子女前往探望的同此规定同此规定。
探亲路费限国内费用,由本人所在项目公司负担,每年最多可报销探亲路费四次(往返)。
探亲期间不再另增加专门休假,由项目公司从个人年度假日或加班中调配。
6.个人档案及社保情况
异地调动人员的个人档案保留在原工作地;
异地调动人员的社保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由项目公司支付。
附:薪资方案
方案(1)为原有方案,方案(2)为调整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