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恩施州鹤峰县1000亩优质茶叶示范基地项目可研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1.1概况
项目单位名称:鹤峰县茶园茶叶专业合作社
鹤峰县茶园茶叶专业合作社组建成立于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于2007年8月正式登记注册,现有注册资本金240万元,现有社员518户,其中:农民占社员总数的100%,专业合作社由邱德志任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该社组建成立后,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达到了规范管理。专业合作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民有、民管、民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互利”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科学发展,规范管理,带领广大农民为建设新农村,为农民增收走出路子。专业合作社现已建成示范基地茶园面积3000亩,辐射茶园面积5000亩。
专业合作社机构健全,有财务部、收购部、加工部、营销部、服务部和产品研发中心,注册有“鹿台”牌茶叶商标。现有茶叶加工场980平方米,有检测室、审评室各一个,茶叶加工机械设备25台(套),年加工生产能力10000担。
专业合作社现有管理人员及员工26人,其中:大专文化2人,高中以上文化20人,有高级经营师1人,高级会计师1人,评茶师1人,政工师1人。
1.1.2财务状况
茶园茶叶专业合作社截止2008年末,资产总额为4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74万元,流动资产212万元,负债总额为247万元,资产负债率50.7%,净资产为240万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509万元,净利润20万元,销售利润率3.92%。
1.1.3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邱德志,现年29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恩施州青年联合会委员,2008年荣获第二届“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百业青年标兵”称号。该同志曾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本着诚信、务实、创新、自强的经营理念为民办实事、求发展。经营中遵纪守法,无破产,无信贷欠资等不良记录。
1.2项目建设方案
1.2.1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2009年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1000亩优质茶叶示范基地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鹤峰县中营乡茶园村、白鹿村、金竹园村三个村。
建设性质:农业种植
1.2.2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在茶园村建标准化茶叶示范基地1000亩,同时辐射周边村发展茶叶面积3000亩。
产品方案:引进优良品种(福鼎大白、平阳特早)实行标准化种植,实现年采优质鲜叶220吨,加工名优茶55吨。
1.2.3技术、设备、建筑物
技术:基地建设地的茶农有丰富的茶叶栽培、管理经验,在项目实施中茶叶种植、加工技术主要依托鹤峰县茶叶局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茶园管理技术主要依托鹤峰县植保站进行培训指导。加上本专业合作社内有从事茶叶种植加工几十年的高级经营师和评茶师及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对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项目建设期:1年,即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
1.3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投资结构: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其中:示范茶园基地建设250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资金来源:上述资金以争取各级财政补助扶持和企业自筹解决。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86%,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占总投资的9.44%,企业自筹190万元,占总投资额71.7%。
1.4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由于国土资源丰富,气候、环境等条件优良,加上茶叶品种改良,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达到产量55吨(干品),可实现销售收入350万元,年均产品生产成本243万元,可实现利润10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基地农户每年可增加收入300万元,人平增收1800多元,辐射周边农户可增收100万元。同时可安置150人就业,年人平工资收入可达4500元左右,经济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鹤峰是山区县,全县森林覆盖面达75%以上,由于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条件,茶叶生长良好,是湖北省产茶大县,适宜茶叶种植的面积广,发展潜力大,建设标准示范茶园基地不仅可以为农民增收,重要的是能通过发展茶叶改变生态环境,保土保肥,保护生态平衡,生态效益显著。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直接带动项目建设地600户农民,1600多农民直接受益,年人平增收1800元,辐射周边300多农户通过茶叶发展,每年增加收入100万元。同时可安置150人就业,年人平工资收入可达4500元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缓解地方就业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积极作用,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1.5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以下文件进行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
2、农业部农财发[2007]75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07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
3、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6]20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