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管理,有效保障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 实施细则
一、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乐捐10元/次:
1、上班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按时上班但忘记签到者;
2、参加公司的各级会议或组织的培训有迟到、早退现象者;
3、参加公司的各级会议或组织的培训手机响铃、打瞌睡现象者;
4、上班期间不遵守公司礼仪规范者;
5、在规定的区域内,卫生维持不好者;
6、未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者;
7、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二、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乐捐20元/次:
1、未经许可在上班期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2、上班期间进餐、饮用饮料者;
3、无故不参加各级会议、训练或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4、参加公司各级会议或集体活动未按要求着装者;
5、无故不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者;
6、对客户的问题不解答、不落实,被客户投诉者;
7、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三、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乐捐30元/次:
1、无法按计划完成任务又不及时通知上级者;
2、请假或有急事离岗未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者;
3、违纪者因对处罚不服而有报复言行,情节轻微者;
4、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5、明知同事违纪,不制止也不检举者;
6、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四、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部门经理级别乐捐100元/次:
1、当班主管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夜间查岗者;
2、考勤监督人员及汇总人员,不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操作者;
3、考勤监督人员及汇总人员,擅自修改、谎报考勤记录者;
4、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或瞒报、虚报应当报告的事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五、有以下违纪情况之一者,乐捐200元/次:
1、当班人员有脱岗或睡岗行为者;
2、请人或代人登记考勤资料者;
3、泄露公司数据、客户资料者;
4、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受损者;
5、在工作场所或宿舍汹酒、赌博;工作时间打牌;
6、其他同类的过失,严重性与以上过失、过错相近者。
第四章执行人员
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乐捐活动的执行,由行政部负责监督。
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乐捐活动由行政部执行。
第五章执行程序
一、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根据其违纪性质、情节严重性提出员工违纪事实和处理意见,填写《员工乐捐申报表》,送至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负责调查取证,填写意见。
三、行政部填写意见后交财务部。
四、财务部部负责办理有关扣款手续。
第六章 款项管理
一、乐捐款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为原则,全部乐捐款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户代为保管。
二、乐捐款作为公司员工的成长赞助基金,用于各部门或公司组织员工活动。或者联络当地福利机构,进行义捐活动。
三、行政部指派公司乐捐款管理人监督并记录,财务部指定账务管理人,每月进行统计及对账。
四、行政部月底负责统计本月的乐捐执行情况,并生成表格。
五、领款人按要求填写乐捐款说明,并经行政部签字后上交财务部,才可以领取乐捐款。
六、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乐捐款,违者按挪用金额的双倍乐捐。
七、若在特殊情况下需动用乐捐款,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一、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公司有权根据情节决定员工乐捐级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乐捐制度的一部分。
二、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有规定的,可与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合并执行。
三、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最终决定、修改权属行政部。
邹城市林盛源物流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邹城市林盛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乐捐申报表
(部门存档)
姓 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行为描述:
直接上级:年月日
乐捐依据:
根据公司《员工乐捐制度》的第章第 条 款规定,现对您的上
述行为作出乐捐 的决定。
如您对处理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单后2天内与部门联系,逾期视作认同。
签收人
部门意见
行政部意见
备注:本单一式两份,每月月底上交行政部,审核后部门自留一份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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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林盛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乐捐申报表
(行政部存档)
姓 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行为描述:
直接上级:年月日
乐捐依据:
根据公司《员工乐捐制度》的第章第 条 款规定,现对您的上
述行为作出乐捐 的决定。
如您对处理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单后2天内与部门联系,逾期视作认同。
签收人
部门意见
行政部意见
备注:本单一式两份,每月月底上交行政部,审核后部门自留一份备用。
邹城市林盛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乐捐记录表
2015年 6 月
序号
乐捐日期
姓名
部门
职务
乐捐金额
乐捐日期
原因备注24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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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审核: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