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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及范围
甲方生产公共区域(八楼办公区域不含在内):站前广场铁艺栏杆以北至后停车场北墙、东西两侧界墙以内、主楼四层平台以下区域及其设施、候车室楼顶平面以下及其所有设施
服务质量及考核办法
见附件1和附件2
保洁费用
本合同全年保洁费为402270元(月均33522元),此费用不包含垃圾收容器的费用,每月8日前支付上月保洁费用,计算方法为月均支付款减去上月扣除为上月所得款
对乙方保洁人员要求
1、乙方要以先进管理模式为基础进行规范的服务,管理保洁服务人员,结合甲方生产情况及要求提供规范的保洁服务,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制定出保洁的方案及流程,交甲方备查
2、乙方保洁人员数目不得少于31人(前广场2人、售票大厅2人、候车室4人、二层平台6人、一层后车场4人、东通道2人、西通道4人、公厕4人、垃圾清运1人、技工1人、现场管理人员1人),定点、定员、定岗、服装统一、干净,按上述(1)款要求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3、乙方在甲方节假日、黄金周、雨雪天气期间和遇重大检查时,必须增派现场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
4、乙方选派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对保洁现场进行指导和管理。根据甲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5、保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发生吵架、打骂现象。如果有违反甲方有关规章的现象,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要求,乙方必须满足
安全要求
1、乙方在保洁作业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登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脚穿软底鞋,使用安全绳。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或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加强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责任感,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3、乙方作业前应对电器机械设备和安全部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后方可施工
4、乙方发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发生事故要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5、乙方每次作业结束时,应切断电源、水源,做好清场工作
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保洁作业所需的水、电
2、免费提供设备工具存放室一间及乙方管理人员办公场所
3、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保洁工作的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因特殊任务需要突击保洁的,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乙方:
1、制订保洁实施计划及流程,交甲方一份,有事主动与甲方主管人员联系,定期征求甲方意见
2、每日应在早7时前对保洁区域彻底清理完毕,日常保洁至晚19时结束。19时至22时留1人保洁现场,晚间保洁员在22时前对站场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扫
3、每季度对四层以下墙面、玻璃进行擦洗一次。对地面全面冲洗一次
4、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保洁任务,施工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由乙方不当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5、清理的垃圾必须统一到规定地点存放,处理垃圾坚持“日产日清”。6、在保洁工作中节约水、电
合同期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八、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万元,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若乙方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甲方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保洁过程中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毁坏的,乙方应修复或照价赔偿
2、乙方接受甲方的卫生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附件1
公共区域卫生考核办法
分值
是否合格
每分扣款金额
合计扣款金额
1—20(含20分)
合格
21—40(含40分)
基本合格
10元
200元
41—70(含70分)
基本合格
20元
600元
81—90(含90分)
基本合格
5000元
91—
不合格
10000元
1、若因站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以上人员查出的卫生一处不合格或违规操作,一次扣罚保洁公司100元
2、若因站场公共区域卫生不合格,被局创卫办、运管处创卫办书面通报批评,一次不合格扣罚保洁公司500元
3、日常保洁人员必须达到30人,少一人扣保洁公司1000元
4、若因站场公共区域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或上级检查时,站场公共区域卫生不合格,扣罚保洁公司10000元
5、考核年度内,站场公共区域卫生出现两次总体考核不合格,扣罚保洁公司10000元,终止合同,限期清场,保证金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