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广西华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
二O一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内部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1
第三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2
第四章 资金筹措 5
第五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的管理 8
第六章 存货的管理 10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12
第八章 在建工程的管理 15
第九章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 18
第十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20
第十一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 25
第十二章 营业收入的管理 29
第十三章 公司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30
第十四章 税务管理 31
第十五章 或有事项管理 32
第十六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33
第十七章财务检查 34
第十八章 终止与清算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公司经营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改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华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等(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会计核算必须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法,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八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一律使用中文。
第二章 内部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第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十条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决策机构为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关系重大的资金筹措及调配方案等。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经理层。总经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企业生产经营;具体确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部门与财务部的关系;组织制订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部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公司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要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预算,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要组织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原始记录管理。各部门必须严格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和存货的收发、领用、消耗、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第十五条 各部门必须建立计量验收制度,配备齐全各种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