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区域(矿):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将制定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0月10日
送:公司董事会
发: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送: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发展投资部,供销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瓮安区域,桐梓区域,金沙区域。
综合管理部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16份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试行)
贵州省瓮安县龙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编印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
安全会议制度------------------7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5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7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1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3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6
交换图管理制度- 37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40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44
安全奖罚制度------------------48
安全举报制度------------------51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53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7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各单位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单位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
三、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和考核。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五、各级综合管理部门(办公室、保卫)是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
六、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追究刑事责任。
九、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必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本制度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指示,研究分析和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规范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安全会议制度包括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调度例会)“一通三防”例会、 “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紧急办公会等与安全相关的会议。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安全生产调度例会),时间定于每月的月底(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时间以公司综合部通知为准。
“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可与其他会议合并)。
“一通三防”(瓦斯防治专题研讨)例会由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总工程师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区域公司每旬、矿每周必须召开至少一次安全例会。
其他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召开时间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二、会议主持及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调度例会)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主持。公司副总、总工程师、部室正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区域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经组长授权的副组长组织召开。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出席,“双基”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能部室正副经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参加。
“一通三防”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负责确定并安排人员通知。
其它临时性安全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提议部门负责通知。
三、安全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政策、规定、指示。
2、研究分析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提出解决的办法,按照“五落实”落实到单位和人员。
3、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安排好公司、区域公司、矿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检查安全办公例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好的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