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武汉房地产宏观背景分析
武汉房地产宏观政策
(一)2013年1月房地产调控措施
国家层面:紧跟2012年年末对外公布各项方针政策,2013新年开始,主要针对土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如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迅速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上报的非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核查、召开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2012年土地市场运行基本情况时,对2013年形势做出研判、《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编制完成;除此之外还有就是税收方面等的调整,如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研究房产税税扩大试点、以及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最后进行了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编制。
地方层面:两会召开,主要分为经济建设类、政治建设类、文化建设类、社会建设类和生态文明建设类,其中涉及经济民生的提案占比不小。
日期
新政内容
解读
2013年1月5日
住建部已经将“配合有关部门,加紧对建立金融、财税等手段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行研究”作为该部门2013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以此“对付”限购免疫城市。
对稳定2013年的市场预期有积极作用,但是调控长效机制的效果还不能确定。
2013年1月5日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今年除了继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将通过提供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减免相关税收等措施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扩展到全国。
能刺激相关企业对于保障房的开发建设。
2013年1月7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特急明电通知,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迅速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上报的非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核查,于1月20日前将检查核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地块清单及相应举证材料一并上报,凡少报或漏报的“非新增建设用地”,将直接按违法用地计入比例。
坚持对土地的各项检查,但是最后实质的效果并不明显。
2013年1月11日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说,2013年将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要坚持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强对闲置土地和各类违规违约用地行为的查处。
房产和土地是息息相关的,两者仍需继续调控。
2013年1月1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将《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列入2013年的工作计划:要求在年底前完成修订稿的起草,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而在2012年,住建部就已经在工作安排中提出,在当年6月前完成修订稿的起草。
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难定夺,修法存在变相推迟的嫌疑。
2013年1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在国研中心企业所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房产税扩大试点的范围,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
房产税扩大势在必行,但短期内方案还难出台。
2013年1月1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是对房产税发展方向的重新思考和设计,难挑地方财政大梁。
2013年1月16日
住建部发布《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推广绿色建筑为重要抓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大力引导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近年来,环保已经推广到各个领域,绿色建筑必不可少;这将使业主的居住环境得到提高。
2013年1月21日—29日
湖北两会召开,主要分为经济建设类、政治建设类、文化建设类、社会建设类和生态文明建设类,其中涉及经济民生的提案占比不小。
房产类重点提案建议制定二手房交易办法,应对二手房市场交易费用的对象和收费标准制定具体细则。
2013年1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同时,文件要求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是未来5到10年内农村工作的一份指导性文件。
2013年1月25日
土资源部发布2012年土地市场运行基本情况时,对2013年形势做出研判:房地产用地市场全面反弹可能性不大。
地价不反弹从一方面也可以暗示房价不反弹。
2013年1月29日
由发改委牵头,包括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在内的十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编制的城镇化发展总体纲要——《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编制完成。
城镇化将推人地挂钩新政防止以地生钱,农民工问题仍然是重点。
2013年最新武汉各银行房贷政策
武汉市各大银行
贷款利率(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55%)
首套房
二套房
国有银行
工商银行
首付3成,基准
首付6成,上浮10%
农业银行
首付3成,基准
首付6成,上浮20%
建设银行
首付3成,基准
首付6成,上浮10%
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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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首付3成,基准
首付6成,上浮20%
商业银行
汉口银行
首付3成,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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